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公告 高中註冊 - 教務處 | 2025-12-16 | 點閱數: 610

114 學年度第 2 學期特殊身分學生 (含兄弟姊妹同校) 學雜費減免及就學費用補助申辦說明

#如申請身分與 114-1 核定之減免身分相同者,毋須重新申請,本校會依原核定之減免身分協助填報。
#唯欲新增及變更減免身分者,請依下方說明提出申請:

申辦時間:即日起至 115 年 1 月 2 日 (五),相關說明如下:

  1. 特殊身分學生係指 (中) 低收入戶學生、原住民學生、身障學生、身障人士子女、軍公教遺族、傷殘榮軍子女、現役軍人子女、特殊境遇家庭子女、兄弟姊妹同校等減免身分。
  2. 申請「身障學生及身障人士子女」學雜費減免及就學費用補助者,須接受「財稅查調」;採計年度以 113 年度為準,家庭年所得(父、母及學生三人) 220 萬以下始得減免就學費用。
    除申請表、切結書外,請檢附父、母及學生三人的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;查調對象若非父母雙方,請檢附含詳細記事的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。
  3. 114 學年度兄弟姊妹就讀同校(含弟/妹就讀國中部、國小部及幼兒園),請由兄/姊提出申請,兄/姊免收家長會費。若新生入學後始有兄弟姊妹就讀同校的情形,由新生於入學後再提出申請。
  4. 家長可自行登入校務行政系統,查詢申辦結果與核定之減免身分,系統開放查詢時間將於校網另行公告。
  5. 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教務處試務組( 06-3032062 #7104 )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