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14 學年度第 1 學期特殊身分學生學雜費減免及就學費用補助申辦說明
申辦時間:即日起至 114 年 9 月 3 日(三),相關說明如下:
- 特殊身分學生係指(中)低收入戶學生、原住民學生、身障學生、身障人士子女、軍公教遺族、傷殘榮軍子女、現役軍人子女、特殊境遇家庭子女、兄弟姊妹同校等減免身分。
- 申請「身障學生及身障人士子女」學雜費減免及就學費用補助者,須接受「財稅查調」;採計年度以 112 年度為準,家庭年所得(父、母及學生三人) 220 萬以下始得減免就學費用。除申請表、切結書外,請檢附父、母及學生三人的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;查調對象若非父母雙方,請檢附含詳細記事的戶口名簿影本或戶籍謄本。
- 114 學年度兄弟姊妹就讀同校(含弟/妹就讀國中部、國小部及幼兒園),請由兄/姊提出申請,兄/姊免收家長會費。若新生入學後始有兄弟姊妹就讀同校的情形,由新生於入學後再提出申請。
- 家長可自行登入校務行政系統,查詢申辦結果與核定之減免身分,系統開放查詢時間將於校網另行公告。
- 如有任何問題請洽教務處試務組廖組長( 06-3032062 #7104 )。